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<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>的通知》(黑教督函[2023]152号)文件要求,12月7日下午,我校在正德楼408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工作会议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校级督导、院级督导参加会议,会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赵菲主持。
会上,赵菲对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<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。校级督导组组长李永海教授对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包括条例的必要性、背景、原则及意义、主要内容、贯彻实施等多方面内容,并结合我校实际,提出教学督导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在学校领导的全面指导下,认真做好督导工作。
据悉,我校已在全校范围开展对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的宣传与学习,为突出学习实效,学校将举办“关于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线上答题活动”。
校对:李佳芮
实习编辑:校新闻宣传中心 吕少洁
责任编辑:徐 茜